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工作之窗  廉政教育  法规制度  廉政文化  信访举报  学校主页 
当前位置: 首页>>廉政教育>>廉政观点>>正文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的受理范围是哪些?
2020-06-05 17:49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做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出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关闭窗口
廉政观点
 
党风廉政 更多>>
· 落实主体责任是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
· 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庆中秋...
·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 “从严监督执纪要进一步到位”③ ...
· 深度关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 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一体推进“三不腐...
·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激励纪检监察...
·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紧...
· 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十八...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

中共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陕西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邮编:712000  电话:029-3315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