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工作之窗  廉政教育  法规制度  廉政文化  信访举报  学校主页 
当前位置: 首页>>廉政文化>>廉政影音>>正文
【带你了解监察法】第十一集:当心!这些行为已经阻碍、干扰了监察工作
2018-08-31 17:36  

视频链接:

        http://v.ccdi.gov.cn/2018/07/02/VIDEmTounbL6JMxTjnPMrrMn180702.shtml


在监察活动中,出现阻碍、干扰监察工作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理。那么,哪些是阻碍、干扰监察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

监察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

(一)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拒绝、阻碍调查措施实施等拒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的;

(二)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的;

(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的;

(五)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关闭窗口
廉政影音
 
党风廉政 更多>>
· 落实主体责任是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
· 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庆中秋...
·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 “从严监督执纪要进一步到位”③ ...
· 深度关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 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一体推进“三不腐...
·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激励纪检监察...
·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紧...
· 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十八...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

中共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陕西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邮编:712000  电话:029-3315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