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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
2025-04-03 14:58  

【原文】

  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

  ——2008年5月13日《领导干部要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 干干净净干事》

  ——2003年7月10日《在浙江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作报告时的插话》(《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第511页)

  ——1990年3月《从政杂谈》(《摆脱贫困》第40页)

  【出处】

  (南宋)吕本中《官箴》

  【原典】

  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

  【解读】

  南宋官员吕本中在其所著《官箴》中说:“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他认为当官的法则,只有三条,即清廉、谨慎、勤勉。并称“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意思是,遵守了“清、慎、勤”这三条法则,就可以保住官位,远离耻辱,可以得到上司的赏识,也可以得到下属的拥戴。

  “清、慎、勤” 这三字为官之道,被后人称为“千古不可易”。康熙皇帝曾手书此三字并刻石宣传,训示百官,并把“清、慎、勤”作为考核官吏的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官德修养。2004年任浙江省委书记时,他在《求是》发表《用权讲官德 交往有原则》一文,指出领导干部“既要依法用权,又要以德用权,归根到底用权要讲官德”。 他引用吕本中《官箴》中的这句话,并加以阐释:一要“清”,公正廉洁,两袖清风;二要“慎”,周密考虑,谨言慎行;三要“勤”,勤奋好学,刻苦上进。并提出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可以说是对“清、慎、勤”的现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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